胎儿肺囊腺瘤一般可给予动态观察、产前治疗以及产后治疗。
1、动态观察
胎儿肺囊腺瘤一经确诊,要进行动态观察,如果肺囊腺瘤体积较小,且没有出现并发症,可暂时不予处理,胎儿出生后会逐渐吸收,不需要临床干预。
2、产前治疗
如果肺囊腺瘤体积较大,可能会压迫胎儿肺组织,这种情况下可采取产前开放式胎儿手术,即在母体进行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后,进行开放手术切除胎儿胸腔肿块。
3、产后治疗
如果在孕32周以后出现胎儿肺囊腺瘤且出现并发症,医生会在孕37~38周行剖宫产终止妊娠,然后在胎儿出生后给予囊肿切除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