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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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的判定标准为:①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②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并伴有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等症状;③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④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⑤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那么,判定妊娠高血压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根据《妇产科学》第九版,妊娠高血压的判定标准如下: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伴有下列任何一项者:
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血清肌酐≥106μmol/L;
血小板<100×10⁹/L;
乳酸脱氢酶升高;
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
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神经或视觉障碍;
持续性上腹不适。
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后。
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一般参考,具体诊断还需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判断。此外,对于高危人群,如年龄≥35岁、肥胖、有高血压家族史、慢性疾病等,应密切监测血压变化,以便早期发现和处理妊娠高血压。
总之,妊娠高血压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