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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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终止妊娠的指征主要包括心脏功能Ⅲ级或以上、心脏病病情不稳定、严重的心脏并发症、其他高危因素以及胎儿情况不佳等。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终止妊娠的指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心脏功能Ⅲ级或以上:心脏病患者的心功能会随着孕周的增加而逐渐下降,若心功能达到Ⅲ级或以上,会增加孕妇心力衰竭的风险,危及母婴生命安全。
2.心脏病病情不稳定:如出现心房颤动、频发早搏、重度二尖瓣狭窄等情况,会增加孕期心脏负担,导致病情加重。
3.严重的心脏并发症:如心肌梗死、心脏衰竭、严重心律失常等,需要立即终止妊娠以保护孕妇生命安全。
4.其他高危因素:如肺动脉高压、严重的主动脉瓣狭窄、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等,可能会增加母婴风险。
5.胎儿情况不佳:如胎儿宫内窘迫、严重的胎儿畸形等,需要及时终止妊娠。
需要注意的是,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式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评估,在终止妊娠前,医生会对患者的心脏功能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和麻醉方案,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同时,患者在孕期也需要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和检查,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激动,以保护心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