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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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征(IBS)的诊断标准通常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症状、排便习惯的改变和肠道功能的异常。
一、症状
1、腹痛或腹部不适:在排便后疼痛或不适缓解,但不影响食欲和体重。
2、排便习惯的改变:包括腹泻、便秘、或腹泻便秘交替出现。
3、伴随症状:如腹胀、食欲不振、心悸、失眠等。
二、排便习惯的改变
1、排便频率的改变:排便次数增多或减少,超过每周3次或每天3次。
2、排便性状的改变:大便性状异常,包括稀便、水样便、硬便等。
3、排便感的改变:包括便意紧迫、里急后重等。
4、伴随症状:如腹胀、食欲不振、心悸、失眠等。
三、道功能的异常
1、肠道动力异常:如肠道蠕动过快或过慢。
2、肠道分泌异常:如肠道分泌黏液过多或过少。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诊断肠易激综合征需要满足以下标准:至少有以下两项症状:腹痛或腹部不适,排便习惯的改变,伴随症状。经过相关的检查,如血液检查、肠镜检查等,排除其他肠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