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昏迷量表是评估昏迷程度常用工具,由睁眼反应、语言反应和运动反应三部分评分相加得总分,总分3至15分,≤8分判定为昏迷且分数越低意识障碍越严重,儿童等特殊人群评分需结合年龄特点调整,要关注其生理发育差异以确保评估准确。
一、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的评分与昏迷判定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是临床上评估昏迷程度最常用的工具,由睁眼反应、语言反应和运动反应三部分组成,分别进行评分后相加得到总分。
睁眼反应评分:4分(正常睁眼)、3分(呼唤睁眼)、2分(刺痛睁眼)、1分(无睁眼)。
语言反应评分:5分(正常交谈)、4分(可应答,但有错误)、3分(可说出单字)、2分(只能发出声音)、1分(无语言)。
运动反应评分:6分(按指令动作)、5分(对疼痛定位反应)、4分(对疼痛屈曲反应)、3分(异常屈曲反应,去皮层强直)、2分(异常伸展反应,去脑强直)、1分(无运动反应)。
总分范围为3~15分,当总分≤8分时表示昏迷,且分数越低意识障碍越严重。例如,若患者睁眼反应评2分、语言反应评2分、运动反应评4分,总分则为8分,已达到昏迷判定标准。对于儿童等特殊人群,GCS量表的评分标准需结合其年龄特点进行调整,但核心的昏迷判定阈值(总分≤8分)是通用的原则,需特别关注儿童在评估时的生理和发育差异对各分项评分的影响,确保评估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