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危象是指血压急剧升高(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并伴随或不伴随靶器官急性损害的临床综合征,分为高血压急症(需立即干预)和高血压次急症(亚急症,无需紧急干预但需24-48小时内控制)。
一、定义与分类
1.高血压急症:血压显著升高(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20mmHg),且存在急性靶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衰竭、脑出血、主动脉夹层、急性肾损伤等,需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紧急降压。
2.高血压次急症:血压同样显著升高,但无急性靶器官损害,需在24-48小时内逐步控制血压,避免靶器官损害进展。
二、常见诱因与高危人群
1.诱因:未控制的高血压(如突然停用降压药)、急性感染(如肺炎、泌尿系感染)、情绪剧烈波动(如焦虑、暴怒)、嗜铬细胞瘤发作、外伤、手术应激、合并内分泌疾病(如甲亢、库欣综合征)等。
2.高危人群:老年患者(血管弹性差、合并动脉硬化)、妊娠期女性(血容量增加、内分泌变化)、合并慢性肾病/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者、长期酗酒/高盐饮食/吸烟人群、既往有高血压危象史者。
三、临床表现与靶器官损害
1.全身症状:头痛(多为后枕部)、头晕、视物模糊、胸闷、呼吸困难、肢体麻木或无力。
2.靶器官损害表现:心脏(急性左心衰竭、心绞痛)、脑(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出血)、肾脏(少尿、血尿、肌酐升高)、眼底(视乳头水肿、出血渗出)、主动脉(撕裂样胸痛、脉搏减弱)。
四、诊断标准与检查项目
1.诊断标准:血压≥180/120mmHg,结合临床症状及靶器官损害证据区分急症与次急症。
2.检查项目:基础生命体征监测(血压/心率/血氧)、血常规(排除感染)、肾功能(肌酐/尿素氮)、电解质(钾/钠)、心肌酶(排除心梗)、心电图(评估心肌缺血)、眼底镜(视乳头水肿)、胸部X线(排查肺水肿)、头颅CT/MRI(排查脑出血/脑梗死)。
五、治疗原则与特殊人群提示
1.治疗原则:
-高血压急症:立即静脉用药(硝普钠扩张动静脉、硝酸甘油扩张冠脉、拉贝洛尔兼具α/β受体阻断),2-4小时内降至160/100mmHg,避免脑/冠脉低灌注;24-48小时内逐步调整至目标血压(如140/90mmHg以下)。
-高血压次急症:口服降压药(钙通道阻滞剂、ACEI/ARB、利尿剂),避免血压骤降,24-48小时内平稳降至安全范围。
2.特殊人群提示:
-老年患者:降压速度宜慢(首小时降压≤25%),避免脑缺血;优先选择长效药物(如氨氯地平)。
-妊娠期女性:禁用ACEI/ARB,首选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目标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
-合并肾功能不全者:监测血钾/肾功能,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
-儿童/青少年:罕见高血压危象,若发生需排查继发性因素(如肾动脉狭窄),避免使用中枢降压药(如可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