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需通过综合管理将血糖控制在空腹<5.3mmol/L、餐后1小时<10.0mmol/L、餐后2小时<8.5mmol/L,以降低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并发症风险,改善母婴预后。
空腹血糖控制标准
空腹血糖应维持在4.4-5.3mmol/L,避免因低血糖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因血糖过高引发酮症倾向。建议每日晨起空腹测量,监测前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规律作息。
餐后1小时血糖管理
餐后1小时血糖需<10.0mmol/L,此阶段血糖峰值易影响胎儿胰岛β细胞发育,增加新生儿高胰岛素血症风险。建议每餐前记录进食量,减少精制碳水(如白面包、甜点)摄入,优先选择低GI食物(如燕麦、杂粮)。
餐后2小时血糖控制
餐后2小时血糖目标≤8.5mmol/L,若持续>10.0mmol/L需警惕妊娠糖尿病酮症倾向。建议采用分餐制(每日5-6餐),每餐碳水化合物控制在25-30g,搭配优质蛋白(如鸡蛋、瘦肉)及绿叶蔬菜延缓血糖上升。
特殊人群强化管理
高危孕妇(如BMI≥35kg/m2、合并妊娠高血压、既往流产史)需更严格控糖:空腹<5.1mmol/L、餐后2小时<7.8mmol/L。建议每周5天监测血糖,必要时联合胰岛素治疗,避免低血糖(血糖<3.9mmol/L)。
血糖监测与治疗调整
每周至少3天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血糖波动>2.0mmol/L时需联系产科医生。治疗以胰岛素为主,必要时联合二甲双胍(无禁忌症者)。出现低血糖症状(头晕、心悸)时,立即进食15g葡萄糖,15分钟后复测血糖。
注:具体方案需个体化调整,所有治疗及监测均需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