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议在孕6-8周首次进行B超检查,后续根据医生评估在11-13+6周、20-24周、28-32周、37-40周等关键节点复查,特殊情况需遵医嘱增加检查次数。
孕6-8周首次B超是基础检查,可明确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观察胎芽(孕6周后可见)、胎心搏动(孕7周后清晰)及孕囊位置,同时通过胎芽长度核对孕周,对月经周期不规律者尤为重要。若孕期出现阴道出血、腹痛等症状,建议提前至孕5周后检查,超声检查无电离辐射风险,安全性高。
11-13+6周进行NT(胎儿颈后透明层)超声检查,是早期筛查21-三体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关键项目。研究显示,NT增厚(≥2.5mm)与染色体异常风险增加相关,此时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随孕周增加而变化,超过14周因胎儿体位或羊水减少,NT可能逐渐消失或难以测量,故需严格把握14周前的检查时间窗。
20-24周为系统超声筛查(大排畸),可全面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心脏、颅脑、脊柱、四肢、内脏等重要器官发育情况。临床数据表明,此阶段胎儿皮下脂肪少、羊水适中,超声图像清晰度高,对严重畸形的检出率达85%以上,是发现胎儿结构异常的最佳窗口期,建议由经验丰富的超声科医师操作。
28-32周进行针对性超声检查(小排畸),重点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如双顶径、股骨长、腹围)、胎位、胎盘成熟度及羊水情况,排查晚发性结构异常(如晚发心脏畸形、脑积水),并监测胎盘位置变化(如前置胎盘转为正常位置的可能性)。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建议,对高危孕妇此阶段需增加检查以评估胎儿预后。
高危孕妇(年龄≥35岁、有流产史、慢性高血压/糖尿病史等)建议增加B超次数,早孕期1次,中晚孕期每4周监测1次;多胎妊娠需每2-4周监测1次,排查双胎输血综合征等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孕妇需额外监测胎盘功能及羊水变化,出现阴道出血、胎动异常、腹痛等情况,应立即就医检查,必要时增加超声频率以评估胎儿安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