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合并急性肺栓塞治疗需多学科协作,以快速稳定血流动力学、控制血栓进展、防治出血及心肌缺血为核心,早期干预可显著改善预后。治疗需兼顾两种疾病的病理生理特点,优先评估血流动力学状态,再制定阶梯式方案。
1.一般治疗与生命支持:监测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及凝血功能;维持有效循环,无禁忌证时吸氧,必要时无创/有创机械通气;控制液体入量,避免容量负荷过重诱发冠心病恶化(如左心衰竭)。对合并急性心肌缺血者,需密切监测心电图及心肌酶谱,优先稳定冠脉供血。
2.抗凝治疗:PE确诊后,若无抗凝禁忌证(如活动性出血、严重血小板减少),尽早启动。常用药物包括低分子肝素(如依诺肝素)、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如利伐沙班)。对于合并急性冠脉综合征(ACS)的患者,需与抗血小板治疗(如阿司匹林)联合,同时使用CHA2DS2-VASc评分(卒中风险)和HAS-BLED评分(出血风险)评估获益与风险。
3.溶栓治疗:适用于高危PE(如休克、持续性低血压)且无溶栓禁忌证者。但合并急性心梗或不稳定型心绞痛时需谨慎,优先评估冠脉病变情况,必要时先血运重建(如PCI)再溶栓,避免加重心肌损伤。药物选择以阿替普酶、尿激酶原等为例,需严格控制剂量与时间窗。
4.介入与手术干预:对于溶栓失败或禁忌、血流动力学持续不稳定的高危PE患者,可考虑导管溶栓、经皮血栓抽吸或肺动脉血栓切除术。合并冠心病需血运重建时,应同期评估冠脉病变,必要时行急诊PCI或CABG,以恢复心肌灌注。
5.特殊人群管理:老年患者(≥75岁)优先选择低分子肝素,避免华法林;肝肾功能不全者需监测凝血指标并调整剂量(如严重肾功能不全慎用NOACs);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病者,需严格控制血压、血糖以降低冠心病进展风险;孕妇需优先考虑低分子肝素,产后再评估华法林适用性,慎用NOA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