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并非所有病例都需住院输液,多数轻症可居家护理,仅重症或特殊人群需住院,输液需根据脱水等情况决定。
手足口病分普通型和重症型。普通型占90%以上,表现为低热(<38.5℃)、手/足/口皮疹(1周内结痂),无并发症,病程5-7天自愈。重症型罕见但凶险,可累及神经系统(抽搐、意识障碍)、循环系统(休克),需住院干预。
轻症病例无需住院。居家护理:①隔离休息至皮疹消退;②退热:体温>38.5℃时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③皮疹涂炉甘石洗剂止痒;④少量多次饮水,必要时口服补液盐防脱水。
出现以下情况必须住院:持续高热超3天、精神萎靡/抽搐/呕吐频繁、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拒食/尿少(脱水),提示可能进展为重症,需监测脏器功能。
住院后是否输液依病情:能口服补液(尿量正常、无拒食)无需输液;严重脱水(拒食、哭无泪)或无法进食者,需静脉补液(生理盐水、葡萄糖液)。抗病毒药如利巴韦林不常规用,重症可遵医嘱评估。
婴幼儿、孕妇、免疫低下者(如糖尿病),即使轻症也需警惕病情进展,建议密切观察,出现异常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