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合并妊娠会增加孕妇并发症风险及胎儿发育异常、早产等风险,需孕前及孕期规范管理以降低危害。
对孕妇的影响:甲亢未控制时,孕妇甲状腺毒症症状加重,表现为心悸、多汗、体重下降等代谢亢进表现,显著增加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及充血性心力衰竭风险,产后出血发生率升高约30%。
对胎儿的影响:甲亢未控制可导致胎儿宫内生长受限(IUGR)风险增加约20%,早产率升高,新生儿窒息及先天性畸形发生率亦上升;母体甲状腺抗体(如TSHRAb)通过胎盘可引发新生儿甲亢,部分患儿出现暂时性甲减,长期或影响神经智力发育。
Graves病孕妇的特殊风险:Graves病(自身免疫性甲亢)孕妇因抗体通过胎盘,新生儿甲亢发生率约3%-5%,部分患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可持续至生后6个月以上,需加强新生儿甲状腺功能筛查。
治疗药物影响: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需严格遵医嘱使用:甲巯咪唑妊娠早期过量可能增加胎儿皮肤发育不全风险,丙硫氧嘧啶需监测肝肾功能;妊娠中晚期甲巯咪唑(<20mg/d)相对安全,避免自行调整剂量。
特殊人群管理:合并Graves眼病者需避免强光刺激,控制眼部症状加重;甲状腺手术史孕妇需评估手术时机,妊娠前应将甲状腺功能维持至TSH<2.5mIU/L、游离T4正常范围,以降低母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