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是为早期发现妊娠糖尿病(GDM),通过科学干预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改善妊娠结局。
妊娠糖尿病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发生率约7%-14%(WHO标准)。若未及时干预,可能导致巨大儿(新生儿体重≥4kg)、新生儿低血糖、羊水过多等风险,远期还增加儿童肥胖及母亲产后2型糖尿病发病风险(《新英格兰医学杂志》2022年研究)。
国际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治疗指南推荐,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测量血糖,口服葡萄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采血,三项血糖值中任意一项超标(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即可诊断GDM。
临床研究证实,早孕期控制GDM患者血糖(目标空腹3.3-5.3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可使巨大儿发生率降低40%,新生儿低血糖风险减少35%(《柳叶刀·糖尿病与内分泌》2021年荟萃分析),强调早筛查早干预的重要性。
具有高危因素者(糖尿病家族史、BMI≥28、既往GDM史、高龄(≥35岁)需提前筛查,建议12周前首次评估,确诊后加强血糖监测频率(每周3-4次空腹及餐后)。
确诊GDM后,优先通过生活方式干预:每日50-60g蛋白质、选择低GI食物(燕麦、杂粮),配合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若血糖不达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禁用口服降糖药如二甲双胍),并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