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出现甲亢需先明确病因(如妊娠甲亢综合征或Graves病),通过规范药物治疗、严格指标监测及多学科协作管理,平衡母婴安全与甲状腺功能控制。
一、明确诊断与病因鉴别
需通过甲状腺功能(FT3、FT4、TSH)、抗体(TRAb、TPOAb)及超声检查鉴别:妊娠甲亢综合征(GHS,暂时性,与HCG过度刺激甲状腺相关,多无抗体异常)、Graves病(自身免疫性,伴TRAb阳性、甲状腺肿大)或桥本甲状腺炎甲亢期(TPOAb强阳性)。GHS通常无需抗甲状腺药物,而Graves病需长期管理。
二、药物治疗选择
优先丙硫氧嘧啶(PTU)用于孕早期(1-12周),因甲巯咪唑(MMI)可能增加胎儿畸形风险;中晚期若控制稳定可换MMI,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避免自行调整剂量,定期监测肝功能及血常规。
三、定期监测与指标管理
孕早期每2周、中晚期每月监测甲状腺功能(目标TSH0.1-2.5mIU/L,FT4维持正常范围上限),同时关注TRAb及胎儿发育指标(如超声评估胎儿大小),避免甲亢控制过度导致甲减或早产。
四、特殊情况处理
警惕妊娠甲亢危象(高热、心动过速、恶心呕吐),需立即住院,以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控制症状,多学科协作保障母体稳定,必要时终止妊娠。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需加强血糖及血压管理。
五、产后与哺乳期管理
产后需评估甲亢是否持续(Graves病复发率约20%-30%),哺乳期优先PTU(MMI可能经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停药后需监测母婴甲状腺功能,高龄或合并并发症者需产科与内分泌科联合随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