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乳腺组织引起的慢性继发性炎症性疾病,多继发于肺结核、消化道结核等,需通过病理检查明确诊断并规范抗结核治疗。
病因与感染途径
乳腺结核多为继发性,结核分枝杆菌主要通过血行播散(如肺结核经血行转移至乳腺)、淋巴道播散(乳腺局部淋巴结结核蔓延)或直接蔓延(邻近器官结核扩散)感染乳腺。致病菌为结核分枝杆菌,好发于免疫力低下或既往有结核病史者。
典型临床表现
患者常表现为单侧或双侧乳房无痛性肿块,质地硬、边界不清,可逐渐增大;部分形成寒性脓肿,破溃后流出稀薄脓液,伴窦道形成;全身症状多有低热、盗汗、乏力,部分患者症状隐匿,易与乳腺增生、乳腺癌混淆。
诊断关键手段
诊断需结合病史(有无结核接触史)、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核心为病理学检查(金标准:可见干酪样坏死、结核肉芽肿),辅以结核菌素试验(PPD)、胸部影像学(排查肺内结核)、超声或MRI评估乳腺结构异常。
治疗核心原则
治疗以抗结核药物为主,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常用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药物治疗无效或形成较大脓肿/窦道者,需外科手术干预(如病灶切除、脓肿引流),术后仍需规范抗结核疗程(全程12-18个月)。
特殊人群与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女性需联合乳腺外科与感染科评估,权衡药物对胎儿/婴儿的影响;老年患者需监测肝肾功能,避免药物毒性;合并其他部位结核(如肺结核)需同步治疗;治疗期间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乳腺超声,忌自行停药以防复发或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