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的诊断需结合孕20周后首次出现的血压升高(≥140/90mmHg)、无蛋白尿及其他并发症,建议通过专业检查明确,不可自行判定。
一、诊断核心标准
妊娠高血压需满足:①孕20周后首次发生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②无蛋白尿(尿蛋白<0.3g/24h)及肝肾功能、血小板等靶器官损害;③排除孕前或孕20周前已存在的慢性高血压史。
二、关键鉴别方向
需与以下情况区分:①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140/90mmHg);②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蛋白尿或器官受累症状);③妊娠合并慢性肾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明确类型可避免过度治疗或延误干预。
三、母婴潜在危害
对孕妇:妊娠高血压会显著增加子痫、胎盘早剥、心脑血管意外风险;对胎儿:易致生长受限、早产、新生儿窒息,需重视早期监测与干预。
四、基础处理原则
非药物干预:左侧卧位休息(改善胎盘血供)、低盐饮食(每日<5g盐)、规律监测血压(建议每日早晚各1次);
药物选择: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压药,如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甲基多巴(不可自行服用)。
五、特殊人群注意
高龄(≥35岁)、肥胖(BMI≥28)、有高血压家族史、双胎/多胎妊娠者,需提前建档、每2周产检1次并记录血压变化。出现头痛、视物模糊、水肿加重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