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发现甲亢应尽快就医明确诊断和类型,通过早期干预、规范治疗及密切监测,可有效降低对母婴的不良影响。
一、明确甲亢类型与诊断依据
需通过甲状腺功能检查(如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等)、超声及临床表现区分甲亢类型,如Graves病常伴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阳性,桥本甲状腺炎甲亢期多有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显著升高,亚急性甲状腺炎可能伴随甲状腺疼痛及血沉增快,不同类型处理原则存在差异。
二、早中晚孕期干预重点
早孕期(1-12周)因甲状腺激素对胎儿神经发育关键,需优先评估并控制游离甲状腺素在正常范围上限,避免甲亢影响胚胎发育;中晚孕期(13周后)需重点关注母体甲亢对妊娠并发症(如子痫前期、早产、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风险,根据甲状腺功能调整药物剂量,维持促甲状腺激素在0.1-2.5mIU/L区间。
三、治疗方式选择原则
优先非药物干预,严格限制碘摄入(每日碘摄入量<110μg),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药物治疗以丙硫氧嘧啶和甲巯咪唑为主,丙硫氧嘧啶适用于孕早期(1-12周),甲巯咪唑在中晚孕期可作为备选;手术治疗仅用于药物控制不佳、甲状腺肿大明显或怀疑恶性结节者,需在孕中期(14-28周)进行以降低流产风险。
四、高危人群特殊管理
有甲亢病史、甲状腺癌家族史、既往流产史者需加强胎儿结构筛查;合并甲状腺危象时需立即监测生命体征,给予β受体阻滞剂控制症状,避免高热及心动过速;哺乳期甲亢患者需继续服药(丙硫氧嘧啶哺乳期安全级别高于甲巯咪唑),服药后间隔2-3小时哺乳以减少药物通过乳汁传递。
五、产后及长期随访要点
产后甲状腺功能可能波动,需在产后1周、1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有甲亢家族史者需在孕期及产后加强甲状腺抗体监测;长期随访需关注永久性甲减风险,建议所有甲亢孕妇产后1年再次评估甲状腺功能及抗体水平,以早期发现甲状腺功能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