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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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的检查项目按孕周分为早期(孕1-12周)、中期(孕13-27+6周)、晚期(孕28周及以后)三个阶段,各阶段重点不同。早期以确认妊娠及基础健康评估为主,中期筛查胎儿畸形及妊娠并发症风险,晚期监测胎儿状态及分娩准备,特殊情况(如高危妊娠)需增加针对性检查。
一、早期检查(孕1-12周)
孕6-8周经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葡萄胎,观察胎芽胎心搏动及孕囊位置;血hCG及孕酮检测辅助评估胚胎发育状态。同时建立孕期档案,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感染性疾病等基础健康筛查,孕11-13+6周进行NT超声测量,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为后续产检提供基线数据。
二、中期检查(孕13-27+6周)
孕15-20+6周完成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或无创DNA检测),孕20-24周行系统超声(大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每4周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复查血常规尿常规,及时发现妊娠期高血压、贫血等并发症。
三、晚期检查(孕28周及以后)
孕28-36周每2周超声检查胎儿生长、羊水、胎盘情况,孕32周后每周胎心监护;孕36-37周复查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评估分娩条件;孕35-37周筛查B族链球菌(GBS),阳性者分娩时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降低新生儿感染风险。
四、特殊情况检查(高危妊娠或合并症者)
高龄孕妇(≥35岁)需孕11-13+6周NT超声,直接选择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孕妇需增加血压、血糖监测频率,必要时超声复查胎盘功能;合并甲状腺疾病、心脏病等内外科疾病者,定期复查相关指标,调整干预方案(如甲状腺功能、心脏负荷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