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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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医院 妇产二科
药流需在确认宫内孕且妊娠49天内进行,需严格遵循医嘱,观察出血与排出物,避免自行用药。
确认妊娠状态:需先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这是确保药流安全的前提。
特殊人群注意: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哮喘患者禁用相关药物,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
用药与观察: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后注意腹痛、阴道出血情况,记录排出物,避免大出血。
术后护理:术后需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避免性生活1个月,必要时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是否完全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