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30
8499次浏览
药流需在确认宫内妊娠且妊娠≤49天内进行,需在具备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用药前需排除药物禁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一、用药前准备
需进行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药物禁忌(如肝肾功能异常、哮喘、青光眼等),提供完整病史,确保无药物过敏史。
二、用药期间注意事项
用药后需密切观察阴道出血、腹痛及孕囊排出情况,孕囊排出后需在医疗机构观察1-2小时,确认无大出血或异常症状。
三、特殊人群提示
年龄≥35岁、有多次流产史、瘢痕子宫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评估风险;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至停药后2周,期间按时吸奶避免乳腺炎。
四、用药后护理
保持外阴清洁,避免性生活及盆浴2周,出血超过14天或出血量明显多于月经量需立即就医;药物残留可能需清宫,需遵医嘱复查超声。
五、紧急情况处理
若出现剧烈腹痛、大量出血或发热,立即前往最近医疗机构急诊,切勿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