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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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怀孕(通常指妊娠49天内,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可考虑药物流产,但需满足严格医学条件。
1. 适用条件:妊娠≤49天,经B超确认宫内孕囊(直径≤2.5cm),无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正常,无严重内外科疾病,无药物流产禁忌证(如青光眼、哮喘等)。
2. 药物选择: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购药。
3. 注意事项:药物流产有20%左右不全流产风险,需观察阴道出血情况及孕囊排出,出血超过两周需及时就医。
4. 特殊人群:有剖宫产史、多次流产史、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评估风险后决定是否适用。
5. 术后护理:流产后注意休息,避免感染,1个月内禁止性生活,遵医嘱复查B超确认子宫恢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