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1
2166次浏览
北京协和医院 妇产科
怀孕49天(7周)内且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的女性,可在医生指导下考虑药物流产(药流)。
一、药物流产的适用时间范围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7周)内,且经超声检查确认孕囊大小符合标准(通常孕囊直径≤2.5cm)的宫内妊娠女性。
二、特殊情况的补充说明
三、药流的安全性与注意事项
四、术后复查与健康管理
药流后2周需到医院复查超声,确认孕囊是否完全排出,排除残留组织。若发现异常,需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子宫恢复或导致感染。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