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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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可检查的项目涵盖腹部(肝、胆、胰、脾、肾等脏器结构及病变)、妇科(子宫、卵巢等生殖器官)、产科(胎儿发育、胎位、胎盘等)、心血管(心脏结构与功能、血管病变)、小器官(甲状腺、乳腺、睾丸等)、肌肉骨骼(关节、肌腱、软组织损伤)等。
腹部脏器检查:通过超声观察肝脏大小、形态、回声,排查脂肪肝、囊肿、肿瘤等;胆囊壁厚度、结石情况;胰腺是否肿大或占位;脾脏厚度及肿大;肾脏大小、肾盂积水、结石及肿瘤等。
妇科检查:子宫大小、形态、内膜厚度及肌瘤、息肉;卵巢囊肿、肿瘤、卵泡发育情况;盆腔积液量及炎症等病变。
产科检查:孕早期确认妊娠及胚胎发育;孕中期筛查胎儿畸形(如脊柱裂、心脏等);孕晚期评估胎位、胎盘位置、羊水量及胎儿生长发育。
心血管检查:心脏瓣膜形态与功能、心腔大小、心肌病变;血管内膜增厚、斑块、狭窄或栓塞,如颈动脉、下肢静脉等。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孕妇检查无辐射风险,但需避免过度检查;老年人血管弹性差,可能需多次调整探头;儿童检查需轻柔操作,避免因紧张哭闹影响图像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