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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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科
怀孕后可以有性生活,但需根据孕周和个人情况判断。孕早期(1-12周)胚胎着床不稳定,性生活可能增加流产风险,建议避免或谨慎进行;孕中期(13-27周)胎儿相对稳定,可适度性生活,但需注意姿势和力度;孕晚期(28周后)腹部增大,性生活可能刺激宫颈引发早产或感染,需减少频率并避免剧烈动作。
孕前有习惯性流产史或孕期存在胎盘异常、阴道出血等高危因素时,应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是否进行性生活。双方需注意性卫生,避免过度压迫腹部,若出现腹痛、异常分泌物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停止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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