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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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筛查建议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及既往检查结果综合确定:21~65岁女性,若无高危因素,每3年做一次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联合人乳头瘤病毒检测;25~65岁高危人群(如免疫功能低下、HIV感染者等),或既往筛查存在异常者,建议每年筛查一次。
18岁以下女性:由于宫颈尚未发育成熟,且HPV感染多为暂时性,建议接种HPV疫苗后,根据年龄分段参考上述筛查标准。
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接受器官移植、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等人群,宫颈病变风险较高,建议每6~12个月进行一次筛查,具体频率需由医生确定。
既往筛查异常者:若HPV检测阳性或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提示ASC-US(意义不明的非典型鳞状细胞),需在6个月内复查,后续根据结果调整筛查频率至每年一次,持续2~3年无异常可恢复常规筛查周期。
有子宫切除史(全子宫切除)且无宫颈病变史者:可停止常规筛查,但需保留既往检查记录。若仅切除宫颈部分组织,仍需按原标准筛查至65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