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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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产科
怀孕初期B超检查时间通常在孕6~8周(末次月经第42~56天),此时可确认宫内妊娠、胚胎数量及心管搏动。
正常情况:无腹痛、阴道出血等异常时,孕6~8周首次B超为宜,观察胚胎发育及胎心情况。
高危人群:有流产史、腹痛或出血者,建议提前至孕5周左右检查,排除宫外孕并评估胚胎着床情况。
特殊情况:双胎或多胎妊娠者,首次B超可在孕7~8周进行,明确胚胎数量及发育差异,为后续产检提供基础数据。
注意事项:检查前无需空腹憋尿,保持膀胱适度充盈即可;检查后若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复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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