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的副反应因照射部位、剂量及个体差异而异,常见于治疗期间及结束后数周至数月,多数可通过支持治疗缓解。
- 皮肤反应:照射区域皮肤会出现红斑、干燥、瘙痒,严重时可能脱皮、渗液。长期照射可能导致皮肤纤维化、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皮肤反应通常在放疗开始后2-3周出现,结束后逐渐消退。
- 黏膜反应:头颈部放疗易引发口腔、咽喉黏膜充血、溃疡、疼痛,吞咽困难;胃肠道放疗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食欲不振。儿童患者因黏膜发育未成熟,症状可能更明显,需注意营养支持。
- 全身反应:常见乏力、疲劳、食欲下降、体重减轻,严重时可出现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增加感染或出血风险。老年患者及合并基础疾病者对骨髓抑制更敏感,需密切监测血常规。
- 器官特异性反应:胸部放疗可能引起放射性肺炎,表现为咳嗽、气短、发热;盆腔放疗可能影响泌尿生殖系统,出现尿频、尿急、尿痛或性功能障碍。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需避免放疗或提前终止妊娠/哺乳。
出现副反应时,应及时与医疗团队沟通,采取局部护理(如皮肤保湿剂)、营养支持、药物缓解等措施,多数症状可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