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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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产科
胸透后发现怀孕,孩子通常可以保留,但需结合具体孕周和辐射暴露情况综合评估。
单次胸透的辐射剂量通常在0.01-0.1毫西弗,远低于可能致畸的50毫西弗阈值。若胸透发生在受孕2周内,胚胎遵循“全或无”规律,即要么不受影响正常发育,要么自然流产;若发生在孕4周后,虽风险略增,但单次胸透的辐射量仍不足以直接导致畸形。不过,若短期内多次接受放射检查或胸透时腹部未做防护,需警惕潜在风险,建议立即停止后续放射检查,并加强孕期产检,通过超声等手段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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