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2403次浏览
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以下是不同情况的详细说明:
一、常规孕妇筛查时间
妊娠24~28周是筛查妊娠期糖尿病(GDM)的标准时间,此时胎盘激素分泌增加,孕妇糖代谢变化明显,筛查准确性最高。
二、高危人群提前筛查
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8)、既往GDM史或不明原因反复流产的孕妇,建议首次产检时筛查,发现异常提前至孕20周前开始监测。
三、低风险孕妇筛查建议
无高危因素者,仍需在24~28周完成筛查,因GDM早期无症状,延误可能增加胎儿畸形、巨大儿风险。
四、筛查前注意事项
筛查前需禁食8~14小时,避免高糖饮食,过程中按医嘱口服葡萄糖水并准确采集血糖样本,结果异常需进一步做糖耐量试验确诊。
五、特殊情况处理
如妊娠早中期已发现血糖异常,需提前至孕16~20周复查,排除孕前糖尿病,确保母婴安全。
















在线问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