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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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GDM)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首次筛查,高危人群建议提前至妊娠早期(12周前)开始评估。
首次筛查(常规人群):妊娠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超标即可诊断。
高危人群额外筛查: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8)、既往GDM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等高危因素者,建议首次产检时评估基础血糖,妊娠24~28周重复筛查,必要时提前至12~16周开始监测。
特殊情况补充检查:若首次筛查正常但孕期体重增长过快(每周>0.5kg)、出现羊水过多或胎儿偏大,需在妊娠晚期(32~34周)再次复查血糖,排除GDM进展风险。
筛查前注意事项: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饮食;检查前12小时禁食,保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确保结果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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