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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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 产科
妊娠糖尿病一般在妊娠24~28周进行检查。
高危人群: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建议首次产检时筛查,无异常则在24~28周复查。
常规人群:无高危因素者,妊娠24~28周需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血糖值。
特殊情况:若出现不明原因羊水过多、巨大儿史或严重妊娠反应,需提前至妊娠20周前筛查。
注意事项:检查前需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检查过程中若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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