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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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
高危人群筛查提前: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史或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建议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空腹血糖检测,若结果异常,提前至12周前启动筛查流程。
常规筛查流程:无高危因素者,24~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需同时满足3项标准: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
特殊情况补筛:若孕期出现不明原因体重增长过快、羊水过多等症状,需立即进行血糖检测,不受孕周限制。产后6~12周需再次复查,评估是否转为永久性糖尿病。
筛查前注意事项:检查前3天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食物,保持规律作息,检查当天需空腹8~12小时,避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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