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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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糖尿病筛查一般从妊娠24~28周开始,特殊人群如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可提前至妊娠16~20周进行。
高危人群(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高血压等)应在首次产检时完成空腹血糖筛查,若结果异常则提前至24周前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无高危因素者常规在24~28周完成筛查,采用75g 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及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
筛查异常者需进一步检查确认,确诊后需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血糖监测和饮食、运动干预,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治疗。
筛查后建议保持健康饮食、规律运动,定期复查血糖,降低妊娠并发症风险,确保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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