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时(通常停经6周内)进行,后续按孕期阶段分次完成产检。
早孕期(1-12周):
- 首次产检(6-8周):确认宫内妊娠、胚胎发育情况,筛查甲状腺功能、血常规等基础指标。
- 11-13??周:进行NT检查(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中孕期(13-27??周):
- 15-20??周: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或无创DNA检测),高风险人群建议羊水穿刺。
- 20-24周:系统超声筛查(大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晚孕期(28周后):
- 28-36周:每2周产检1次,监测血压、尿蛋白,评估胎儿生长发育。
- 37周后:每周产检,重点监测胎心监护、胎位及羊水情况,为分娩做准备。
高危孕妇:
- 如高龄(≥35岁)、有慢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或不良孕产史者,需提前至孕早期开始产检,增加检查频次和项目,具体遵医嘱调整。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