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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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项目需分阶段进行,孕早期(12周前)完成首次产检,包括血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等基础检查;孕中期(15~20周)开展唐氏筛查、大排畸超声等;孕晚期(28周后)每2周一次产检,监测胎心监护、胎位等。
基础必查项目:血常规可排查贫血,血型检测预防母婴血型不合,肝肾功能评估妊娠耐受能力,尿常规筛查蛋白尿等妊娠并发症风险。
特殊人群检查:高龄产妇(≥35岁)需做羊水穿刺或无创DNA产前检测,糖尿病高危孕妇应增加糖耐量试验,有遗传病家族史者建议遗传咨询及基因检测。
超声检查:孕11~13周+6天NT检查筛查染色体异常,孕20~24周大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孕晚期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情况。
感染筛查:梅毒、乙肝、丙肝等传染病筛查可保护母婴安全,HIV筛查需结合自愿咨询检测原则,避免因感染延误治疗影响妊娠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