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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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孕期产检通常从确认怀孕开始,持续至分娩前,涵盖早、中、晚三个阶段。
早孕期(孕1-12周)
首次产检需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评估基础健康状况,筛查感染性疾病(如乙肝、梅毒)。NT检查(孕11-13周+6天)是早期结构筛查的关键,可初步排查染色体异常风险。
中孕期(孕13-27周+6天)
孕15-20周+6天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孕20-24周开展系统性超声排畸,检查胎儿结构发育。孕24-28周需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评估血糖耐受能力。
晚孕期(孕28周-分娩)
孕28-36周每2周产检一次,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胎心监护;孕37周后每周产检,重点评估胎位、骨盆条件及羊水情况,为分娩做准备。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35岁)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产前诊断项目;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者需加强血压、血糖监测频率,调整产检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