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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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做产检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措施,需在孕早期(12周前)、孕中期(13-27+6周)、孕晚期(28周后) 分别完成基础检查、畸形筛查及分娩准备,具体项目因孕周、健康状况调整。
孕早期重点确认妊娠及排除宫外孕,需做血/尿HCG检测、超声检查,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记录基础健康信息。
孕中期需筛查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推荐无创DNA检测(适用于高龄或高风险孕妇)或羊水穿刺(确诊性检查),并进行超声排畸,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孕晚期需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每2周做胎心监护,37周后增加超声评估胎位、胎盘成熟度,为分娩做准备。
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孕妇,需增加产检频率,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检查项目,确保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