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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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首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6~8周进行,可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高危孕妇(如既往流产史、试管婴儿等)建议提前至孕5周左右检查,以排除宫外孕风险。
正常妊娠首次B超
孕6~8周进行,可观察到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明确胚胎着床位置及发育阶段,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高危孕妇首次B超
有反复流产史、辅助生殖技术受孕或腹痛出血等高危因素者,建议孕5周左右检查,早期确认胚胎位置及发育状态,及时干预异常妊娠。
后续常规B超检查
孕11~13+6周(NT检查)、孕20~24周(大排畸)、孕28~32周(小排畸)及孕37~40周(评估分娩条件),需按医生建议定期完成,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变化。
检查注意事项
检查前无需空腹,但需适当充盈膀胱以清晰显示子宫及附件区域;检查过程中若感不适,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调整体位或终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