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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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首次B超建议在孕6~8周进行,可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状况。孕早期异常出血、腹痛需提前检查;孕中期(11~13+6周)做NT筛查,孕晚期(20~24周)排畸及30~32周复查胎位,高危孕妇需遵医嘱增加检查次数。
孕早期(6~8周):主要排查宫外孕、胚胎发育,孕6周可见胎芽,7周胎心搏动,8周可评估孕囊位置与大小,是确认妊娠关键节点,无不适者无需提前检查。
孕中期(11~13+6周):通过NT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结合血清学指标筛查唐氏综合征风险,需空腹抽血配合检查,NT增厚提示需进一步检查。
孕晚期(20~24周):系统超声筛查胎儿结构畸形,排查无脑儿、脊柱裂等严重畸形,孕28~32周复查胎位及羊水情况,多胎妊娠或高危孕妇需提前到相应孕周检查。
特殊情况:有流产史、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孕早期需提前至孕5周后检查,部分情况需每周监测;既往有不良妊娠史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检查频率。每次检查前无需空腹,检查前适当饮水充盈膀胱有助于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