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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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什么时候做B超
怀孕后B超检查通常在孕早期(6~8周)、孕中期(18~24周)和孕晚期(32~36周)各进行1次,具体时间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孕早期(6~8周)
此阶段B超可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观察胎芽、胎心搏动,评估胚胎发育情况。对于月经不规律或有腹痛、阴道出血史的孕妇,建议提前至孕5周后检查。
孕中期(18~24周)
进行系统性排畸检查,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包括头颅、脊柱、心脏、四肢等。同时测量胎儿发育指标,核对孕周准确性。高龄孕妇或有家族遗传病史者,可根据医生建议提前或增加检查次数。
孕晚期(32~36周)
评估胎儿生长发育、胎位、羊水、胎盘成熟度,为分娩做准备。若存在妊娠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羊水异常),需遵医嘱增加检查频率。
特殊情况
出现腹痛、阴道出血、胎动异常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注意事项
检查前无需空腹或憋尿(经阴道超声需排空膀胱),检查过程中保持放松,配合医生指令。B超检查安全无辐射,可多次进行,但需避免非必要频繁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