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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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产检是监测母婴健康的系统性检查,涵盖早、中、晚孕期及分娩前,通过超声、血液等检查评估胎儿发育、孕妇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并干预。
首次产检确认孕周、排除宫外孕,需做血常规、孕酮检测及NT超声(孕11-13周+6天)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高龄孕妇(≥35岁)建议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
每4周一次,包括唐氏筛查(15-20周)或无创DNA,孕20-24周大排畸超声检查胎儿结构,孕24-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排查妊娠糖尿病。
每2周一次,孕32周后每周一次,监测胎动、胎心监护,孕36周后评估胎位及骨盆条件,确定分娩方式。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者需增加检查频次。
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高危孕妇需提前至孕28周开始产检,每次检查需携带既往检查报告,遵循医嘱完成所有必要项目,以保障母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