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房怀孕孕周计算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点,按日历天数推算,每4周为1个孕月,共10个孕月(40周)。
月经周期规律者:直接以末次月经第1天为起始点,通过日历天数累加计算孕周,如末次月经3月1日,4月1日为4周(1个月)。
月经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早期B超检查(尤其是孕7周内)的孕囊大小、头臀长数据校正孕周,以B超推算结果为准。
辅助生殖技术受孕者:按胚胎移植日(鲜胚)或末次月经日(冻胚)结合B超数据综合计算,移植日+17天为末次月经等效日。
特殊人群提示:月经周期短(<28天)或长(>35天)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调整计算方式;高龄孕妇建议每2周监测一次B超核对孕周,避免孕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