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建议从孕中期(13~28周) 开始补充DHA,此时胎儿神经系统快速发育,DHA需求增加。若孕期饮食中鱼类摄入不足,可提前至孕早期(12周前)开始补充。
- 普通孕妇:每日推荐摄入DHA 200mg,可通过每周吃2~3次富含DHA的深海鱼(如三文鱼、鳕鱼)或服用DHA补充剂满足需求。
- 高风险孕妇:有妊娠期高血压、早产史或胎儿发育迟缓风险者,建议从孕早期开始补充,具体需遵医嘱。
- 素食孕妇:因鱼类摄入不足,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藻油DHA补充剂,从孕中期开始服用,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服。
- 特殊人群: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或胰岛素抵抗的孕妇,补充DHA需控制总热量,优先通过食物(如亚麻籽、核桃)摄入,减少额外热量负担。
补充DHA期间,注意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发育情况,若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腹泻)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