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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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打疫苗需在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首剂乙肝疫苗及卡介苗接种,后续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完成其他疫苗接种。接种前需确认新生儿健康状况,如存在发热(腋温≥37.5℃)、严重湿疹、免疫缺陷等情况需暂缓接种。
接种前准备:提前核对《预防接种证》信息,携带出生证明及相关证件,向医护人员提供新生儿近期健康状况,避免在接种部位皮肤异常或急性疾病期接种。
接种后护理: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避免沾水或摩擦。部分新生儿可能出现轻微发热(38.5℃以下)或接种部位红肿,通常1~2天内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
特殊情况处理:早产儿、低体重儿需在医生评估后确定接种时间,特殊体质如过敏体质者应提前告知医护人员。若出现持续高热、抽搐、呼吸困难等严重异常反应,需立即就医。
疫苗接种时间:乙肝疫苗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后续剂次按0、1、6月龄程序完成;脊灰、百白破等疫苗在2月龄及以上按规定时间接种,具体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