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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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9天(7周)内可进行药物流产,需确认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
一、适用孕周范围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7周)内,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排除药物禁忌(如肝肾功能异常、过敏史等)的女性。
二、特殊人群提示
有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等患者禁用。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年龄<18岁或>35岁者需谨慎评估风险。
三、术前检查要求
需完成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及超声检查,明确孕囊大小和位置,排除宫外孕等异常妊娠。
四、术后注意事项
术后观察出血情况,若出血超过两周或腹痛剧烈需及时就医。遵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1个月内避免性生活及盆浴。
五、风险与替代方案
药物流产失败率约5%,失败需手术清宫。对疼痛敏感者可选择无痛流产或人工流产,建议在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生评估后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