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保胎需结合孕周、病因及个体情况制定方案,孕早期(~12周)以预防为主,中晚期(13~28周)需优先排查宫颈机能不全或胎盘异常等问题,均需遵循循证医学原则,优先非药物干预,药物仅用于明确指征。
一、孕早期安胎
- 黄体功能不全者,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孕激素类药物支持妊娠。
- 甲状腺功能减退或异常者,需规范补充甲状腺素。
- 避免剧烈运动、过度劳累及精神压力,保持情绪稳定。
二、孕中晚期保胎
- 宫颈机能不全者,需在孕12~14周前评估并考虑环扎术。
- 前置胎盘或胎盘低置者,需定期监测,避免增加腹压。
- 多胎妊娠或羊水异常者,需加强孕期管理,必要时住院观察。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 高龄孕妇(≥35岁)需提前评估染色体风险,加强超声监测。
- 有流产史者,需提前3个月开始预防性干预,避免重体力劳动。
- 合并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者,需严格控制基础疾病指标。
四、关键就医指征
出现阴道出血、腹痛、胎动异常或不明原因腹痛时,需立即就医,切勿自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