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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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
怀孕早期(1~3个月)及晚期(7~9个月)不建议性生活,中期(4~6个月)可谨慎进行。
怀孕早期(1~3个月):胚胎着床不稳定,性生活可能刺激子宫收缩,增加流产风险。
怀孕中期(4~6个月):胎儿相对稳定,可适度性生活,但需注意动作轻柔,避免压迫腹部。
怀孕晚期(7~9个月):子宫增大明显,性生活易引发早产、感染或胎盘早剥,需避免。
特殊情况:有流产史、前置胎盘、宫颈机能不全等高危因素者,整个孕期均应避免性生活,具体遵医嘱。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宫腔镜中心
宫腔镜诊治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皮肤性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