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07
1190次浏览
流感疫苗接种禁忌症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如鸡蛋蛋白过敏者)、既往接种疫苗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妊娠期妇女(具体需遵医嘱)。
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疫苗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鸡蛋蛋白作为培养基,对鸡蛋蛋白严重过敏者(如出现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禁止接种,否则可能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危及生命。
既往接种疫苗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若曾在接种流感疫苗后6周内发生吉兰-巴雷综合征(一种神经系统疾病),或出现其他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则禁忌再次接种,避免重复触发严重不良反应。
患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如患有急性发热性疾病(体温≥38.5℃)、急性感染性疾病(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等),或慢性疾病(如哮喘、糖尿病、心脏病等)处于急性加重期时,应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是否接种。
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先天性免疫缺陷患者(如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接受化疗、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20mg/d泼尼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因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接种疫苗可能无法产生有效免疫应答,反而增加感染风险,需避免接种。
妊娠期妇女:妊娠早期(前12周)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尚未完全明确,建议在妊娠中晚期(13~27周)经医生评估后接种;若处于妊娠早期,可暂缓接种,待分娩后再根据情况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