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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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 产科
怀孕后可在孕中期(第13-27周)适度进行性生活,孕早期(1-12周)胚胎着床不稳定,需谨慎;孕晚期(28周后)子宫增大明显,需避免剧烈动作。性生活需以双方舒适度为前提,避免压迫腹部或刺激宫颈。孕早期若有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症状,应暂停性生活并及时就医。特殊情况如前置胎盘、宫颈机能不全等需遵循医生建议,切勿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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