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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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必须检查的项目包括早期基础检查、中期排畸筛查、晚期健康评估三类。
一、早期基础检查(孕6-12周):
需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以及NT超声检查,评估胎儿发育基础情况,排查感染风险。
二、中期排畸筛查(孕15-24周):
包括唐氏综合征筛查(血清学或无创DNA)、系统超声排畸(排查结构畸形)、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其中高龄孕妇(≥35岁)建议直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三、晚期健康评估(孕28-40周):
需定期监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孕36周后复查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前置胎盘或高危妊娠者需额外进行超声评估胎盘位置。
特殊人群提示:
高龄孕妇(≥35岁)需加强染色体异常筛查;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需缩短产检间隔并增加相关指标监测频率;有流产史或慢性病史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检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