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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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需按孕周进行产检,包括早期(11-13??周)NT检查、中孕(15-20??周)唐筛或无创DNA筛查、20-24周系统超声排畸、24-28周糖耐量试验、晚期(28周起)每2周一次胎心监护等。
早期产检:评估胚胎发育情况,11-13??周做NT超声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记录基础健康指标。有糖尿病史或肥胖者需提前沟通,必要时增加检查频率。
中期产检: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高龄(≥35岁)或高风险孕妇建议直接做无创DNA或羊水穿刺。20-24周大排畸超声排查胎儿结构畸形,双胎或高危孕妇需额外关注。
晚期产检:24-28周做75g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糖尿病,28周后每2周胎心监护,32周开始检查胎位及骨盆条件,37周后每周胎心监护,监测胎儿成熟度及胎盘功能。
特殊人群提示:有高血压、肾病等基础疾病者,需提前告知产科医生,调整产检项目及频率,必要时增加眼底、肾功能等专项检查。多胎妊娠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增加检查次数,密切监测胎儿生长发育。



















